張貼日期: 2024-11-25 15:11:31 點閱:100
說明: 一、依據本縣114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提早入學鑑定暨縮短修業 年限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報名資格:凡設籍本縣,入學時滿5足歲未滿6足歲(即民 國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之間出生者),由幼兒園或 法定代理人/實際照顧者提供觀察半年以上具體資料顯示具 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屆齡入學之兒童相當者。
三、辦理程序:由法定代理人/實際照顧者或幼兒園向本縣特殊 教育中心提出申請報名,鑑定程序分為初審、初選、複 選、綜合研判及安置;初審通過標準者,報名初選;初選 通過後,報名複選,複選合格者送彰化縣特殊教育學生鑑 定及就學輔導會綜合研判後,發給提早入學資格證明,並 依該生學區入學。
四、報名時間與地點: (一)報名時間:114年2月5日(星期三)至114年2月6日(星期四),每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,下午1時至下午4時止 (中午12時至下午1時休息)。
(二)報名地點:親至本縣特殊教育中心4樓資優行政組辦公室 報名,或將申請相關資料掛號郵寄至本縣特殊教育中心4 樓資優行政組辦公室收(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 號)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報名
相關簡章請詳見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