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室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5-02-19 08:48:43 點閱:231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2月13日府教學字第1140052053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、作業日程表、申請表及積分審查原則相關表件各1份。
三、如有意願參加縣外介聘的老師,請於114年3月28日(星期五)下班前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送至人事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