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2-26 11:01:21 點閱:126
一、本次修正要點如下:
(一)修正名稱為彰化縣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。
(二)新增彰化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之組成。(修正規 定第三點)
(三)明定校長任期屆滿、連任任期達二分之一以上者,辦學績 效考評結果之規定。(修正規定第五點)
(四)修正校長候選人應提交之書面簡報份數。(修正規定第九 點)
(五)明定校長遴選各階段遴選資格及順序。(修正規定第十一 點)
(六)修正本會委員之迴避規定。(修正規定第十二點)
二、檢附原函、修正總說明、對照表及修正要點供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