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縣合興國民小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

■作業依據: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:公務機關應將下列事項公開於電腦網站,或以其他適當方式供公眾查閱;其有變更者,亦同:

一、 個人資料檔案名稱。
二、 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。
三、 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。
四、 個人資料之類別。
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( 民國 101 年 10 月 1 日 修正 )。


■公告日期:2015-05-27

彰化縣合興國民小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


■保有機關:彰化縣合興國民小學

■聯絡方式
地  址: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文鄉路161號
電  話:04-8922030
電子郵件:shses@mail.shses.chc.edu.tw


個人資料檔案大綱彙整表(pdf檔)